2016年11月30日,央视财经频道《经济半小时》报道中化涪陵环境污染问题后,公司高度重视,本着严肃负责、实事求是、不回避、不隐瞒、不姑息的态度,第一时间派工作组赶赴现场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
经调查核实,中化涪陵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未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生产过程中“三废”管理不严格,对存在的问题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据公司处罚管理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中化涪陵总经理叶少华、常务副总经理冯永刚、副总经理兼HSE总监屈代书等17名责任人分别给予记大过、记过、警告和诫勉谈话等行政处分和组织处理。
针对中化涪陵环保方面存在的问题,公司已制定具体的调整方案,明确整改时间和责任人,立即进行整改。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落实环保责任,增加环保投入,提升环保工作水平,推动企业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