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茂”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2010-01-21   集团公司

1月15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公布了在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的293件驰名商标,我司所属金茂集团的“金茂”商标榜上有名,被认定为“第36类不动产出租和不动产管理”地产领域的驰名商标。这是我司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以来获得的第一个驰名商标,目前我司已拥有五个驰名商标。

金茂集团一向重视品牌建设工作,曾先后被授予“上海市著名商标”和“最具影响力的十大上海服务商标”。从2005年起,连续三年被世界品牌实验室授予“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和“中国品牌年度大奖NO.1(不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