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司下属企业沈阳化工研究院(简称“沈阳院”)的试验厂新园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国家环保部的审批,标志着历时一年多的沈阳院试验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工作顺利完成。这是自2006年,国家环保部规定所有新建或搬迁农药原药项目必须经过环评以来,通过审批的为数不多的农药项目之一。
本次环评报告书的审批通过,不仅为沈阳院试验厂该工程建设提供了保障,同时为后续工程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中化集团成员企业
中化环境控股有限公司 | 京ICP备18003964号 | 京公网安备110401300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