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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关于做好“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12-15   

12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目标到2025年底,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各类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显著提升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通过循环化改造,实现园区的能源、水、土地等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二氧化碳、固体废物、废水、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幅降低。园区循环改造的主要任务包括:(1)优化产业空间布局;(2)促进产业循环链接;(3)推动节能降碳;(4)推进资源高效利用、综合利用;(5)加强污染集中治理。《通知》要求,2022年6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园区清单和每个园区循环化改造的预期成效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园区所属地方政府要加大对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的土地、资金等要素支持,帮助协调解决园区循环化改造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