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

2021-09-07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规定统一的鉴别单位管理要求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鉴别环境管理工作,生态环境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依法严格开展危险废物鉴别,规范危险废物鉴别流程与鉴别结果应用,强化危险废物鉴别组织管理。

《通知》明确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以下简称鉴别委托方)可委托第三方开展危险废物鉴别,也可自行开展危险废物鉴别。接受委托开展鉴别的第三方和自行开展鉴别的单位应当满足《通知》附件《危险废物鉴别单位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