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危险废物转移环境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实行就近原则,鼓励危险废物移出地和相邻移入地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区域合作,建立补偿机制,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除部分情况外,原则上不鼓励跨省转移处置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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