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环境水务(北京)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粉末活性炭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27

中化环境水务(北京)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粉末活性炭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JSW2023-005)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丰台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化环境水务(北京)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粉末活性炭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50 万元,招标人为中化环境水务(北京)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计划采购量(预估):1000 吨(采购方不设保底用量)。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粉末活性炭框架协议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粉末活性炭框架协议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次招标经销商和生产商均可,生产商需具备生产资质;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独家授权;同一品牌产品生产厂家和经销商不能同时报名参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物资供货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且所投产品必须具有 CMA(中国计量认证)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以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的、检验内容包含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要求的 CMA 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财务状况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且无保留意见的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其他以提供的承诺书原件为准(格式自拟)。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 年 7 月-2022 年 12 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包括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并未在公示期内;

投标人必须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化环境控股有限公司或中国中化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禁止参与。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3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3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箱领取(邮箱地址:wangxinyong@sinochem.com):请于领取有效期北京时间 2023 年 3 月 27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17:00 之内,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邮件正文应注明获取公告信息媒体、响应人名称;附件为关于领取文件、报名参加本次招标的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以上资料须提供经盖章确认的彩色 PDF 扫描件)进行报名。本公告 7.5 公告媒体外获取招标信息的,与本公司无关,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我司将不对其进行响应和接受其报名,望周知。征集人进行登记后,1 个工作日内发出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4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 8 号幸福创新中心 A 座 5 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4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 8 号幸福创新中心 A 座 5 层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粉末活性炭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国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化环境水务(北京)有限公司、宿迁化雨环保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整体项目规模:中化环境水务(北京)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主要供货区域为江苏区域和山东区域。具体用

量见第二章“投标须知”1.3.1 项。

计划采购量(预估):1000 吨(采购方不设保底用量)。

本次招标评选出 2 名入围供应商,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得顺序确认供货顺序,即:正常情况下,排名第一的供应商进行供货,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不能供货时,由招标人通知排名第二名供应商进行供货。若响应人不足 3 家时,各响应人投标资料退回,重新招标。

不能供货的认定:接招标人送货通知后(微信、短信、电子邮件或传真),供应商 48 小时内未进行任何响应或明确回复不能供货的(微信、短信、电子邮件或传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本次招标经销商和生产商均可,生产商需具备生产资质;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独家授权;同一品牌产品生产厂家和经销商不能同时报名参与。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物资供货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且所投产品必须具有 CMA(中国计量认证)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以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的、检验内容包含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要求的 CMA 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财务状况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且无保留意见的 2021 年度或 2022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其他以提供的承诺书原件为准(格式自拟)。

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 年 7 月-2022 年 12 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包括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并未在公示期内;

3.7 投标人必须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中化环境控股有限公司或中国中化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禁止参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截止时间:2023 年 3 月 31 日 17:00(北京时间 24 小时制,下同);

4.2 获取方法:电子邮箱领取(邮箱地址:wangxinyong@sinochem.com):请于领取有效期北京时间 2023 年 3 月 27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17:00 之内,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邮件正文应注明获取公告信息媒体、响应人名称;附件为关于领取文件、报名参加本次招标的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以上资料须提供经盖章确认的彩色 PDF 扫描件)进行报名。本公告 7.5 公告媒体外获取招标信息的,与本公司无关,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我司将不对其进行响应和接受其报名,望周知。征集人进行登记后,1 个工作日内发出招标文件。如遇到问题,请联系王工:1891131938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4 月 11 日 09:30;

5.2 递交方法:纸质提交;

5.3 递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 8 号幸福创新中心 A 座 5 层 中化环境水务(北京)有限公司 ;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响应人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或邮寄至: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 8 号幸福创新中心 A 座 5 层 中化环境水务(北京)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新勇 电话: 18911319387 。

注:同时提交响应文件的电子版一份,详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 年 4 月 11 日 09:30;

6.2 开标地点:现场: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 8 号幸福创新中心 A 座 5 层 中化环境水务(北京)有限公司会议室,届时邀请投标代表远程进行开标,远程开标通过腾讯会议举行,会议号及密码将在开标前一天发送到报名邮箱。

7. 其他公告内容

7.1 招标范围和主要技术规格:

粉末活性炭:黑色粉末,碘值≥650mg/g,粒度 200-325 目,甲基蓝吸附值≥110mg/g,水份

≤8%。

本次采购标的年耗用量:1000 吨。采购人不保底需求量(详细内容以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为准)。

7.2 交货及运输:

江苏省区域:宿迁化雨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化雨”)内指定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北区生态化工科技园区金陵路 1 号),扬州中化化雨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化雨”)内指定地点(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龙仪路),凌霞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凌霞水务”)内指定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凌霞污水处理厂 );山东区域:山东省华星石化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华星石化”)内指定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潍高路 1 号),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昌邑石化”)内指定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石化路 201 号)。

暂估宿迁化雨 650 吨(暂估),扬州化雨少量(应急用,少量),凌霞水务 340 吨(暂估);华星石化 10 吨,昌邑石化少量(应急用),上述区域范围内如有新增地址,按本框架协议价格执行,请知悉。

包装及运输:罐车、吨袋、25kg 编织袋等,按送货通知要求。货物运输由供货商负责并提供卸货服务。

7.3   供货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

7.4  交货期:分批交货,入围供应商收到招标人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邮件、微信等形式)后 5 日历天内送货到位并通过验收。

7.5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和中化环境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ehc.com)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化环境水务(北京)有限公司合规综合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化环境水务(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 8 号幸福创新大厦 A5 层联系人:王新勇、 黄开东

电话:18911319387 、18911318522

电子邮件:wangxinyong@sinochem.comhuangkaidong@sinochem.com

日期:2023 年 3 月 27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化环境水务(北京)有限公司合规综合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化环境水务(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华夏幸福创新中心 A 座 5 层

联 系 人:王新勇

电 话:18911319387

电子邮件:wangxinyong@sinoche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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