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资格要求中:
“3.5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
①具有建筑工程或或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证书(投标文件正本须附清晰可辨的建造师证、B类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5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业绩(投标文件正本须附清晰可辨的业绩证明文件(投标文件正本必须含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合同范围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须为投标人单位的在职职工,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2020年7月-2020年12月)社保证明(投标文件正本须附清晰可辨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2)技术负责人:
①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投标文件正本须附清晰可辨的职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须为投标人单位的在职职工,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2020年7月-2020年12月)社保证明(投标文件正本须附清晰可辨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③需全年驻厂。
(3)项目安全负责人:
①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C类安全考核证书(投标文件正本须附清晰可辨的职称证、C类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须为投标人单位的在职职工,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2020年7月-2020年12月)社保证明(投标文件正本须附清晰可辨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4)另外需要配备电工1名(电工证),焊工1名(焊工证,高处作业证)等维修人员。”
现作出澄清:
3.5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
①具有建筑工程或或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证书(投标文件正本须附清晰可辨的建造师证、B类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5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业绩(投标文件正本须附清晰可辨的业绩证明文件(投标文件正本必须含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合同范围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须为投标人单位的在职职工,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5月)社保证明(投标文件正本须附清晰可辨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2)技术负责人:
①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投标文件正本须附清晰可辨的职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须为投标人单位的在职职工,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5月)社保证明(投标文件正本须附清晰可辨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③需全年驻厂。
(3)项目安全负责人:
①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C类安全考核证书(投标文件正本须附清晰可辨的职称证、C类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须为投标人单位的在职职工,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5月)社保证明(投标文件正本须附清晰可辨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4)另外需要配备电工1名(电工证),焊工1名(焊工证,高处作业证)等维修人员。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