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电动自行车棚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19

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公开采购。

1.       项目名称: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电动自行车棚改造项目

2.       项目编号:ZLLH-HQSG-20240919-01

3.       采购人名称: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       采购人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朝阳西路51号

5.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       现场踏勘:考虑施工现场零散,所有报价人应提前充分查看现场,现场踏勘联系人:任立新,电话:15905138066(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51号)。

7.       采购内容:矿山设计楼西侧车棚改建、3600楼北侧车棚新建,含原车棚拆除及处置,详见图纸。

8.       工期:30(日历天)。

9.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4日内支付合同金额20%的备料款(施工单位提供9%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施工完成并经双方验收合格后,采购方支付到合同价的90%(施工单位提供9%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剩余10%为质保金,质保期限为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到期后14日内付清(无息)。

10.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  提供经审计的(2022至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供应商盖章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缺一不可)或供应商开户银行在响应截止日前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若供应商因成立时间原因无法提供规定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  企业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  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至少具有3项类似的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  其他要求

至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6)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www.chinatax.gov.cn)、(www.ccgp.gov.cn)),提供截图。

(7)  供应商承诺函:

A.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意接受采购人做出的取消谈判、成交资格的决定,同时愿意接受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其他处罚决定。

B.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C.承包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D.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安全、环保事故以及相关货物和服务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为准)。

11.    《采购文件》获取: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9月19日。

(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

1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北京时间9:00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

13.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51号中蓝连海3号楼210室。

14.    本次谈判分如下步骤:

步骤一:所有报名/且购买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于2024年9月26日9:00时(北京时间)之前将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商务应答材料和一次报价)递交到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51号中蓝连海3号楼210室。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商务、技术方案以及一次报价进行初审。

步骤二:根据各供应商应答情况,谈判小组将以本采购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召集所有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供应商就技术需求、服务范围以及价格进行单独谈判。在谈判期间,谈判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允许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做调整。但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谈判并审核合格,并得到采购人通知的供应商应于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另行通知),按谈判最终确定的技术条件、服务范围将最终报价密封递交到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51号中蓝连海3号楼210室。

15.评定成交标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最终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化环境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e.sinochemehc.com 

17.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购人: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朝阳西路51号 

业务联系人:林工

电    话:15062984398

电子邮件:zllh5520163@163.com

技术支持:金新培  13186607198

18.信访举报渠道: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51号中蓝连海2号楼205室 纪委办

举报电子邮箱:zllhjwb@sinochem.com

举报电话:0518-85520122、18911319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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