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扬州化雨零星工程竞争性谈判项目公告(变更)
本项目响应人资格要求3.3“响应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调整为“响应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特此澄清。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