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1)“第三章评定成交标准,一、评审办法中各项评分均保留两位小数。”其中两位小数修改为至少1位小数;
(2)“第三章评定成交标准,三、评分因素”中 “商务部分,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其中2019年1月1日修改为2017年1月1日;
(3)“第三章评定成交标准,三、评分因素”中“施工组织设计”中“现场答辩分值4分,开标时项目经理对上述方案进行现场陈述答辩,优的得4分;良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2分;差的得0分。”修改为“现场答辩分值8分,开标时项目经理对上述方案进行现场陈述答辩,优的得8分;良好的得6分;一般的得3-4分;差的得0分。”,删除“近海滩涂地质作业措施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