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园危化品停车场EPC总承包项目建安施工分包采购项目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29

化工园危化品停车场EPC总承包项目建安施工分包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1. 中化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化工园危化品停车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建安施工分包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

2. 中化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请合格的承包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3. 项目名称:沈阳化工园危化品停车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建安施工分包工程

4. 项目编号:EPC-22-010

5.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  期:

 开工时间:202258日;

完工时间:2022925日。

7. 招标内容:沈阳化工园危化品停车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建安施工

包括从施工准备、准入、施工、直至完工验收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修责任;发包人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管理,承包商负责实现发包人对质量、安全、进度等的管理要求;

主要工作内容:

1、施工临时用水、临时用电,施工场地准备及施工临时设施;

2、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测量放线、建构筑物基础及主体工程、消防、给排水、暖通(建构筑物配套照明)、道路及硬化、围墙及大门(总图)、设备及管道安装工程、安装工程以及配套的防腐保温工程、电气仪表工程的施工)和除设备以外的材料采购工作,施工图设计范围内不限于土方(普通土、种植土、营养土)、硬化铺砌、景观工程(种植,乔木、地被植物等)的外购及施工、养护工程等;

3、临时占地范围内绿化破坏及修复以及工程永久占地施工范围内绿化移除及障碍清除;

4、包含建筑材料检测、无损检测(若有)、压力容器(若有)及压力管道安装取证,工程保险,设备单机调试、联动调试,配合试车保运直至竣工验收完成;

5、分包方负责所分包的工程资料按照国家和行业的规范进行编制,按照发包人(监理)的要求进行交付,归档。

由发包方完成供货的设备、材料清单单独附表:《化工园危化品停车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建安施工分包设备、主材甲供界面清单表》(最终采购数量以设计图纸和请购数量为准),其余材料或设备由承包商供货,承包商负责甲供(总包单位供货)设备材料的卸车与保管。

发包方负责采购的范围:

不限于《化工园危化品停车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建安施工分包设备、主材甲供界面清单表》内标注的设备、主材的采购。

拟由承包商采购的范围:

《化工园危化品停车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建安施工分包设备、主材甲供界面清单表》中标注以外的设备、主材的采购,承包商依据发包人提供的相关技术规格书、标准、规范等进行采购。

8. 承包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

2)财务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近3年来,企业不存在重大行政或者刑事处罚事项、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3)应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机电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5)应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提供正在办理延期的证明文件;

6)应同时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质量管理系列体系认证证书;

72019年至今在国内应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施工总承包经历和业绩,无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事故或其它不良记录,并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符合上述条件的相关业绩列表(标明项目名称、用户名称、工作范围、签订时间),并出具合同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合同扫描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将不被视为有效业绩。

8)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2019年至今从事至少11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项目经理业绩;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资格,2019年至今从事至少1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业绩;

项目HSE负责人: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员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5年以上从事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经历;

以上人员必须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投标人至少为其缴纳了6个月以上的社保费用。投标人应提供上述所有人员的资质证书、社保号码及社保证明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注:

1)以上全部业绩应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该业绩将不作为评标依据。

2)投标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HSE负责人业绩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任职情况的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合同中未明示其任职情况,则还须同时提供其他外部任职证明材料(非投标人的第三方出具)。

9. 《磋商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2022430日至202253,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3:3016:30时(北京时间)。

2)发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4-2104会议室。

3)文件售价:不收取费用

1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202257日北京时间900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

11.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竞争性磋商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4-2104会议室。

12. 本次磋商分如下步骤:

步骤一:所有承包商于2022579:00时整(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递交到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4-2104会议室。由磋商小组对承包商的资质、商务、技术方案以及一次报价进行初审。

步骤二:根据各承包商应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召集所有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承包商就技术/服务需求以及价格进行磋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承包商对其响应文件内容进行澄清和调整。

步骤三:经磋商并审核合格,得到发包人通知的承包商应于规定的时间前,按磋商最终确定的技术条件、服务范围将最终报价递交到指定地点。

步骤四:磋商小组对所有提交了最终报价的承包商按照第三章规定的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推荐成交候选承包商。

13. 发包人

发包人名称:中化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发包人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姑区昆山东路24-2

发包人:陈朝侠

联系方式:18540365803

电子邮箱chenchaoxia@sinochem.com

 

中化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202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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