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蓝星清洗有限公司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北京蓝星清洗有限公司关于《南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粉末活性炭采购》已报批,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北京蓝星清洗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编号:518541353876507737
2.2项目概况:采购粉末活性炭产品,碘吸附值≥700万,煤质活性炭,执行林业标准《LY/T 3279-2021工业水处理用活性炭技术指标及试验方法》优级品标准
2.3采购范围
本项目拟采购的物资、服务基本要求包含:
为满足项目施工需求,供货商需提供下表所述的粉末活性炭产品,产品主要参数与具体参数需要供货商复核以保证功能的完整性。
表1 产品名称、数量和主要参数
序号 | 名称 | 规格和型号 | 数量(吨) | 备注 |
1 | 粉末活性炭 | 碘吸附值≥700万;煤质活性炭 | 100 | 执行林业标准《LY/T 3279-2021工业水处理用活性炭技术指标及试验方法》优级品标准 |
供应商需提前提供粉末活性炭产品至项目现场,待项目现场产品试验通过后方可参与此次竞争性磋商。(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通盛南路 9 号汇宇公司)
供货商须根据采购方发出的产品送货要求分批次完成供货。供货商提供的粉末活性炭产品,应保证在其供货范围内能够在本项目所在地卸货。
服务范围包括产品的物流运输(采用货车运输至项目现场-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通盛南路 9 号汇宇公司、王福振 15638865787)、卸货及运输、装卸所需承托件。供货商对全部粉末活性炭产品的质量和使用效果负全部责任,保证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出现质量问题。如果供货商所提供的粉末活性炭产品出现问题,供货商需要在24小时内解决问题,对有问题的产品进行退换、补发,并对所造成的不利影响负责。交付的产品应与采购方规定的规格、质量要求、售后服务一致。
2.4. 响应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3)响应人为生产运营类厂家,具有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及运输许可证;
(4)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5)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www.chinatax.gov.cn)、(www.ccgp.gov.cn))
(6)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承包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7)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安全、环保事故以及相关货物和服务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为准);
(8)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的响应。被列入中化环境控股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参加响应。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09时-27日23时59分。
4.2供应商登录中化环境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ehc.com)线上获取采购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10时00分。
5.2 供应商在将响应文件在规定截止时间发送至lanxingzhaobiao600@163.com,无需到现场,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6.1开启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化环境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ehc.com)上发布,我司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郑重提醒各响应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招标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蓝星清洗有限公司
邮箱:lanxingzhaobiao600@163.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创新中心7层 邮编:101318
联系人:张天莉 18813182569
9.监督部门:北京蓝星清洗有限公司纪委
地址邮编:北京市丰台区创新中心7层 北京蓝星清洗有限公司 纪检专员(收) 邮政编码:101318
举报邮箱:bjqxjw@sinochem.com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