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圩新区再生水厂二期(一阶段)材料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公告
我公司现对徐圩新区再生水厂二期工程一阶段设备集成工程中的 材料采购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内容:
材料采购及甲方提供设备的组装连接,详见采购文件附件:《采购标段界面-中蓝连海-徐圩新区再生水厂二期工程一阶段设备集成工程量清单》、技术规格书、设计图纸。
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9月7日
作业总日历天数为:270 日历天(开始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作业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始、完工日期计算的天数不一致的,以作业总日历天数为准。
交货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再生水厂二期工程一阶段项目地。
二、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存续法人企业,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批文年检正常、有效,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相应的资格能力。
2、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必须是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3年01月至2023年6月)。
4、业绩要求:三年内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类似的环保行业相关业绩,合同金额大于等于2000万元,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须提供符合上述条件的相关业绩列表(标明项目名称、用户名称、工作范围、签订时间)并出具加盖报价人公章的合同扫描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将不被视为有效业绩。信誉状况良好,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及相关承诺。
5、财务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近3年来,企业不存在重大行政或者刑事处罚事项、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按采购文件要求缴纳谈判保证金。
三、《采购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8月30日—2023年9月4日。
2、文件售价: 0元。
3、领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需主动向项目指定邮箱(zllh_xwzss@163.com)发邮件报名参与本标段谈判,项目指定邮箱回复采购文件下载网址。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5日9:00时。
5、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响应文件应加盖单位的印章,明确报价日期,电子响应文件(加密)于2023年9月05日9:00时前将发送到指定邮箱(zllh_xwzss@163.com),并将纸质响应文件(密封盖章,一正四副)同步寄送至连云港市朝阳西路51号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6号楼319室。
6、递交响应文件之前须向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交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圆整)。
四、其他要求:
1.报价书:除满足采购内容报价外,还应包含13%增值税、抵运至项目所在地的运输及保险等费用,同时提供该批设备(材料)的供货周期。
2.报价文件除报价书外,对于设备还应提供必要的技术参数说明及配置清单。
3. 谈判保证金的形式:供应商须以单位名义,从供应商的银行账户按照电汇方式汇至采购人。
谈判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圆整(¥ 50,000.00 )。
谈判保证金收款账号:账户名称: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连云港朝阳路支行 账号:327006002010149000121
注:供应商递交谈判保证金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电报费及通知费)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未成交供应商。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供应商:
(1)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 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5) 成交供应商未按照本采购文件附件13合同条款及格式中11.2.16条款之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4、谈判前采购人对供应商提出的澄清、给与的澄清回复及采购人对谈判采购文件的主动修改均为谈判采购文件的补充文件,采购文件补充文件由采购专员统一发给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除此以外,供应商从其他渠道获取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采购人均不予认可,由此导致的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结果公示或告知:采购人可在获得评审报告后及时公开发布成交结果公示,公示期为1个日历日。承包商/供应商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处理期内应暂停合同签订及执行。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单位: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俊
电话:18221620467
邮箱地址:zllh_xwzss@163.com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朝阳西路51号
邮编:222004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