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为您找到相关结果:
5699 条
搜索耗时为:
29.9991 毫秒
排序方式:
8月3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征求意见稿)》,本次修订的导向是,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围绕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发挥优势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强化创新提高产业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发展现代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中涉及环保行业的内容包括城市及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生活垃圾、畜禽粪便治理及厕所革命等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技术开发及应用。 链接: http://www.moj.gov.cn/news/content/2020-08/31/zlk_3255118.h……
8月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城镇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加强了对污水排入城镇排水管网的管理,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镇水污染。《办法》加大了违反排水许可管理的责任,增加技术服务单位在相关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法律责任,增加工业企业未向社会公开排水方式等的责任,增加排水户违反书面承诺书的责任规定。 链接: http://www.moj.gov.cn/news/content/2020-08/03/zlk_3253534.html
8月24日,生态环境部为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依法明晰了各方责任,其中运营单位应当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负责,不得排放不达标污水。 地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008/t20200824_794886.html
近日,生态环境部制定并发布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区域性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统计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规定了区域性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统计工作程序及区域性土壤环境背景含量数据获取、数据处理分析、统计与表征等技术要求。 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008/t20200814_793654.html
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式实行。新固废法从法律层面对固体废物从源头产生到末端处置利用全过程的管理防治提出更严格要求,拓宽固废监管范围,新增了医废、污泥、垃圾分类、厨余垃圾、建筑垃圾等监管内容,同时加大了环境违规的处罚措施,将部分违法行为的处罚金提高了10-20倍,提升企业违法成本;新固废法的实施利好固废全产业链,加速固废处置需求显性化,促进环卫、垃圾分类、危废处置、垃圾焚烧、污泥处置等细分板块市场空间释放。 地址: http://www.gov.cn/xinwen/2020-04/30/content_5507561.htm
9月8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 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提出聚焦重点产业投资领域,加快节能环保产业试点示范。实施城市绿色发展综合示范工程,试点在超大城市建立基于人工智能与区块链技术的生态环境新型治理体系。探索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托管、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等环境治理模式创新,提升环境治理服务水平,推动环保产业持续发展。 链接: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009/t20200925_1239582.html
9月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管理的通知》,加强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管理程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类型与周期、项目管理程序、项目管理要求、环境监督管理等五项内容。 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5/202009/t20200911_797980.html
9月3日,生态环境部、司法部、财政部等11部门制定并印发了《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规定了赔偿权利人可以根据相关部门职能指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草等相关部门或机构负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具体工作,对受损生态环境的修复机构选择、赔偿义务人需承担的修复义务、修复效果评估等进行了说明。《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环境修复类政策体系,有助于规范生态修复市场,明确责任划分,并对修复工作的实施有一定推动作用。 地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3/202009/t20200911_797978.html
10月2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危险废物转移环境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实行就近原则,鼓励危险废物移出地和相邻移入地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区域合作,建立补偿机制,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除部分情况外,原则上不鼓励跨省转移处置危险废物。 地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010/t20201023_804588.html
11月5日,生态环境部审议通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名录》的修订与发布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属性判定和环境管理的精准性,加强危废污染防治水平,促进危险废物利用,规范危废处理行业发展。 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2/202011/t20201127_810202.html